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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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查办结果公示(第三批)

一、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25001

群众反映情况:

沈丘县二高操场南边有一个流动烧烤摊,其烟囱对着沈丘县二高家属楼,每天晚上六七点开始营业,油烟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沈丘县二高操场南边烧烤摊业主魏志敏,主要经营烧烤,经营面积10平方米,无营业执照。该烧烤摊主要从事夜间烧烤,烧烤台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烟囱对着沈丘县二高家属楼。虽然该商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油烟机工作时排出的油烟仍会飘向家属楼,影响群众生活。

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该烧烤摊存在的问题,联合调查组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沈丘县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治;二是沈丘县城管局将其烧烤炉进行暂扣,对排气烟囱进行拆除,要求重新设置排烟通道,且新设置的排烟通道不得对周围群众造成影响;三是告知业主恢复经营后,要经常清理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下一步,要求城管、工商、环保等部门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整改到位,保障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

二、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25002

群众反映情况:

沈丘县产业集聚区有一家溶剂制造公司,其后院有一个小作坊,生产废水污染严重,特别是到了夏天,蚊虫苍蝇乱飞,都能飞到周围村民的饭碗里,且水污染直接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沈丘县环保局和沈丘县产业集聚区进行联合调查,未发现县产业集聚区内有溶剂制造公司这个企业,也没有发现举报人所说的小作坊。

处理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三、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025003

群众反映情况:

郸城县南丰镇西环路交警大队对面有一浴池,院后有个大坑,已有两年时间,往地下渗水污染地下水,附近田地树木被淹死,水井污染严重,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都未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浴池全称郸城县南丰镇润海洗浴中心,位于郸城县南丰镇西环路交警大队附近,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法人代表潘智超,2016年投入使用。

由于南丰镇西环路无配套建设污水管网,该浴池便将废水直接排入浴池后面一处荒落院内的土坑内,容积约200立方米,无防渗。土坑周围没有田地,仅有几棵小杨树。2017年,有群众通过环保举报平台确实反映多次,原因为土坑处院落土地所有权纠纷问题,是以土地纠纷为主要矛盾的环境诉求。当时环保部门已按要求进行了处理。

处理整改情况:

一是停止对土坑排放洗浴废水;二是清理坑内废水后回填;三是洗浴废水利用原有闲置的游泳池作为沉淀池,存储、并定期清运,用于街道洒水抑尘。下一步,将督促乡镇加强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快乡镇管网建设,不断改善乡镇人居环境。

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郸城县南丰镇党委给予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张楼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网格长张克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周口市项城市

编号:D20181025004

群众反映情况:

项城市南顿镇大杨村有多家翻砂厂,晚上偷偷生产,粉尘、大气、噪声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南顿镇大杨村辖区内仅有一家翻砂厂,业主周思勤。该厂无环评手续,私自租用他人闲置用房,从事翻砂经营,属“散乱污”企业。2018年8月11日,项城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对该企业下达了污染企业拆除通知书,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并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接到此次交办案件后,调查组再次对该厂实地核查,发现该厂已无生产设备和生产人员,无生产迹象,院内仅存放有约3吨的废铁原料。

处理整改情况:

项城市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清除生产原料通知书,要求10月27日前必须将原料全部清除。目前,已清除完毕。

下一步,将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取缔力度,在严防关停取缔反弹的同时,广开举报渠道,从快从严打击“散乱污”企业,一经发现死灰复燃现象,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

五、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25005

群众反映情况:

沈丘县老电厂西面有一家洗毛巾厂,有两台锅炉,一台白天烧油,另一台晚上烧劈柴、破衣服,气味难闻,大气污染严重,曾多次向环保局反映未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厂全称是周口泽铭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槐店镇周界路西段路南,占地约600平方米,2018年5月份建成投产,法定代表人窦永涛,主要从事经营床上用品洗涤。针对群众反映的锅炉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现有2台锅炉,其中车间南侧有立式1蒸吨燃煤锅炉1台,锅炉辅助管道已拆除,未使用。另一台锅炉使用罐装天然气作为燃料,不存在白天烧油晚上烧劈柴现象。关于“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问题,经查阅相关资料,9月28日沈丘县环保局曾接到群众反映该公司锅炉问题的信访件一件,但经调查不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为防止该公司私自将燃煤锅炉恢复使用,调查组责令其对燃煤锅炉进行切割。目前,已对锅炉容纳热水的外炉壁进行了切割处理。

下一步,沈丘县政府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燃煤锅炉拆除到位,保障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

六、周口市淮阳县

编号:D20181025006

群众反映情况:

项城市东大街与106国道交叉口,项城新大桥沙河北有一个上海码头,(淮阳县)装卸的煤、白灰、粮食扬尘污染严重,一年四季都存在扬尘污染,影响周围居民生活,2018年9月29日和10月2日通过微信平台向周口市环保局举报过,周口市环保局答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此件与交办第2批D20181024005号反映的“上海码头粉尘噪音污染”为同一问题,D20181024005号问题已办结,现将具体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上海码头全称是淮阳县航泊航运物流有限公司,位于淮阳县豆门乡胡营村,主要经营国内水上运输,该码头2011年在周口市环保局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2018年10月8日因“河长制”要求,河堤行洪区内两侧不准搭建各种形式建筑物,目前码头内输送设备和建筑物正在实施拆除,处于停产状态。该码头内有一商户租用码头部分车间利用废旧钢铁破碎加工成块,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扬尘。目前,该破碎厂生产厂房已经拆除,设备正在拆除中。

处理整改情况:

下一步,淮阳县将联合各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码头的整治力度,杜绝此类环保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

七、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025007

群众反映情况:

郸城县宜路镇于寨行政村,有鑫商砼紧邻幼儿园,白天夜间生产,扬尘污染严重,夜间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郸城县有鑫商砼有限公司位于郸城县宜路镇于寨行政村小董庄,法人代表齐秀英,年产3万立方商砼项目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住建部门批复,项目出具由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未经过公告公示。虽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通过第三方资质公司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但距离幼儿园约150米,实际存在扬尘特别是夜间生产噪音扰民的情况。

处理整改情况:

郸城县已对该商砼站依法关闭拆除,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对该行业执法检查力度,举一反三,督促乡镇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郸城县宜路镇党委给予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于寨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于风光党内警告处分。

八、周口市川汇区

编号:D20181025008

群众反映情况:

周口市大庆路与建设大道交叉口北,中原商贸往北附近,临街有多家汽修行,白天经常在室外进行汽车喷漆,气味难闻,污染环境,影响附近居民。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川汇区大庆路与建设大道交叉口向北到太清路口段,西侧有一家“澳之星”汽车维修店,不开展喷漆服务业务。东侧有两家汽车维修店,分别是周口市保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周口市健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均无环评手续,建设有烤漆房,对外开展喷漆服务业务,东新区环保分局联合文昌办事处已对两家公司进行查封。

处理整改情况:

川汇区和东新区针对辖区内汽车维修服务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中原国际商贸城院内的汽车维修店,限期自行拆除不符合要求的喷漆设备,减少大气污染。

责任追究情况:

九、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5009

群众反映情况:

太康县朱口镇朱大千村附近有一个大型养殖场(牧源十八场),厂内臭味较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养殖场中的猪场是太康牧原公司位于朱口镇朱大千村的第十八养殖分场,负责人罗文彬,建于2016年底,占地200多亩,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2月9日经周口市环保局审批。该养殖场东边距乔庄500多米,西边距朱大千村500多米,南边距刘堂村500多米,北边距杨庄1000多米。现有猪舍68栋,存栏生猪40000多头,年出栏100000头。建有储粪场800立方米,周围有围挡,储尿池11万立方米,上有黑膜覆盖,运转正常。经查阅第三方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7月5日-7月6日对养殖场废水、废气的监测数据,该养殖场外排废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但猪舍排气扇排出的空气,造成场区周边有臭味。

处理整改情况:

太康县农牧局对该场下达了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该场在一周内,在猪舍出风口安装防臭网,并喷雾降尘除臭,降低场区周边臭味。同时,粪污收集中转池上完全覆盖,以防臭味传播,猪舍内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臭味的产生。

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太康县朱口镇政府对负有网格化监管责任的朱大千行政村支部书记朱子海、乔庄行政村支部书记陈书标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十、周口市商水县

编号:D20181025010

群众反映情况:

商水县固墙镇镇上的污水从青龙沟流经毛屯村,水污染严重,臭味大,影响村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商水县固墙镇整体地势西高东低,镇区北半部的降水及生活污水顺地势向东由青龙沟流入黑沟。由于未实行雨污分离,部分生活污水随雨水一起排放,对沿线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处理整改情况:

商水县固墙镇立即组织人员对青龙沟沿线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打捞沟里的垃圾、杂物,清除黑臭水体,并认真做好规划,对青龙沟两侧进行绿化,栽植绿化树,确保达到岸绿水清。同时,积极申请立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彻底解决地下水污染问题。

责任追究情况: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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