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1日
第06版:专 题 PDF版

纪委书记谈扶贫领域以案促改

切实抓好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

项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刘海艇

党中央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脱贫攻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可以说是一项关系着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在扶贫领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河南省纪委《关于发挥职能作用精准监督执纪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的要求,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的抓手和载体。通过在扶贫领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案为鉴、以案为戒,深挖根源,堵塞漏洞,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核心在“案”。重点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解决“案”从哪里来。项城市纪委监委对腐败领域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立案查处28件,党纪政务处分39人、组织处理5人,形成了强力震慑。另一方面解决案例怎么挑。我们在挑选扶贫领域案例时,突出案件的典型性,能够解决一类问题;考量案件的危害性,重点挑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基层政治生态的案例;注重案件的针对性,分层级、分对象挑选案例,更加突出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围绕查处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梳理精选出孙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原所长解释贪污案、三店镇大曲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鲁红奇挪用资金案、贾岭镇大王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金安截留农户低保金案等站所、行政村两个方面的案例,向扶贫、人社、农业、林业、卫计委等扶贫职能部门和全市21个镇办,下发了以案促改通知书。

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关键在“促”。也就是过程监督的问题。结合项城实际,我们探索建立了以“明确标准,明确流程,明确责任,评议方案,评价成效,评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三明三评”工作法,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以案促改不走过场、不流形式、取得实效。一方面,层层夯实责任,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一名副书记和常委直接负责,纪委研究室、案管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以案促改工作领导组,专门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明确了案发单位党委(党组)以案促改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构建“统一协调指挥、共同研究推进、责任层层落实”的运行模式。另一方面,强化过程督导,充分发挥四个纪检监察协作区监督作用,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强化督导检查,对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工作跟踪问效,按照时间服从任务的原则,做到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

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目标在“改”。也就是效果怎么样?我们成立由市纪委宣传部、研究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法规室等部门及协作区人员参加的以案促改工作“三评”小组,对各单位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进行评议、评价、评估,重点把握以案促改方案是否可行、以案促改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新建制度是否完备,确保以案促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5月底,“三评”工作小组对第一批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专项工作的33个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33份,成立5个组织检查组,整改问题34个,目前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制定风险防控措施8条,建立健全制度53项,达到了预期效果。

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下一步,项城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主动担负起扶贫领域以案促改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的责任,筛选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堵塞扶贫领域的制度漏洞。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以案促改以来仍不知止、不收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②8

开展以案促改 保障脱贫攻坚

郸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胡友涛

推进以案促改是河南省委、省纪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创新举措,对发挥审查调查的治本功能、净化政治生态、纯洁党员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以案促改开展以来,郸城县纪委监委注重把以案促改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同向发力、协同推进,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挖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构建扶贫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了新的载体,以案促改也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郸城县纪委监委采取四项举措,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以案促改,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今年3月初,郸城县纪委监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的要求,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订下发了《郸城县纪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们将查处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及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警示全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先后编发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4期,通报案例18起,及时下发到全县23个乡镇(办事处),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深化扶贫领域以案促改。7月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以《河南郸城:以案促改现场变警示教育课堂》为题,报道了郸城县纪委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的情况。

下发通知,开展剖析整改。为强化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提升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实效,郸城县纪委监委认真梳理近年来全县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重点从危房改造、低保申报、惠农补贴发放等方面选取典型案例,向案发单位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要求各责任单位结合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认真开展剖析查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整改台账,确定整改时限,狠抓工作落实,从根本上遏制同一地方重复发生同类违纪违法问题的现象,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不走过场。7月2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以《河南郸城: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 直击“痛点”强“疗效”》为题,报道了郸城县纪委向案发单位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的经验和做法。

严格审查,加大问责力度。今年以来,郸城县纪委监委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充分运用审查调查,以案施策、严惩重处。从决策过程是否经过民主表决、实施过程和结果是否落实村务公开等方面认真核查,对执行扶贫政策中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予以严肃查处,确保扶贫政策惠及困难群众。对在惠民资金领取过程中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资料、编造事实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通过采取查阅项目申报资料、一线走访群众、实地查看项目实施等措施,揪出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的“蛀虫”,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截至目前,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27件,党纪政务处分158人,不敢腐的氛围日益强化。

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为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根本转变,找准病因、对症下药,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最终实现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事的目的,郸城县纪委监委注重以案促改后续延伸工作,通过认真剖析近年来查处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案例存在的共性问题,把建章立制作为根本抓牢抓实。围绕授权、用权、管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追责等事项,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建,要求案发单位和涉案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管理审批部门同时整改,打通以案促改各个环节,实现风险排查全覆盖、制度建设无空白,真正堵塞制度漏洞,达到“查办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的效果。截至目前,各级部门共修订、新建各类制度68项,为脱贫攻坚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到全面覆盖。在警示教育、剖析整改、建章立制等环节,实现对扶贫领域相关单位、部门所有党员干部全覆盖。二是突出警示教育。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三是注重问题整改。结合今年3月份以来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督查巡察、专项治理等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促改,通过挂账督办、跟踪问效,狠抓问题整改。四是强化督导考核。将在扶贫领域开展以案促改情况作为评价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细化考核标准,严格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整改措施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按照“两个责任”要求,进行严肃问责。②8

夯实五项措施 助力脱贫攻坚

太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何明照

今年以来,太康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省、市纪委和县委要求,大力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从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中,筛选一批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案促改,以治标促进治本,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

强化案件查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我们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确保件件有落实。对每一起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实行“四定三包”,即定包案领导、定调查人员、定调查方案、定办结时限,包结案质量、包问题解决、包停访息诉。对每一个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每一起问题线索核查数据准确,证据确凿,处置到位。我们成立了6个脱贫攻坚工作督导组,分别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定期深入基层一线明察暗访、督导检查,着力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同时,与全县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相结合,联合县委督查中心深入基层,着力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干部作风问题,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在督导检查中,共对5个驻村第一书记和12名帮扶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另外,我们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着力发现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扶贫资金分配及扶贫项目实施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问题,推进扶贫工作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个、作风问题线索35个。

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及时教育提醒;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对涉及犯罪的,坚决立案调查。加大问责力度,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单位和部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责任追究激发责任担当。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51件,初核了结24件,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1人;正在初核5件;立案22件,其中警告9人、严重警告11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2人。

强化剖析整改。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实行一案一剖析,推行“一案双报告”制度,既要有审查调查处理报告,又要有案件剖析报告。对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和《问题告知单》,督促相关单位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堵塞漏洞。要求案发单位认真剖析案发原因,查找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账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抓好整改提高,确保剖析发现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强化警示教育。在认真纠正、严厉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同时,充分发挥案件警示作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受处理的违法违纪人员现场宣读检讨书、忏悔录,单位重要岗位负责人表态发言,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专题讲话,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营造浓厚氛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紧盯村干部、站所长及股室长等关键岗位的重点人群,精心筛选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重点筛选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失责类案件;违规办理低保、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类案件;违规支配到户增收资金、违规收取村民钱款等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类案件。既保证所选案例的代表性、典型性、教育性,又确保所选案件贴近基层,符合基层实际,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纪委监委认真筛选了12起党员干部涉及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案件,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对照检查。

强化建章立制。要求案发单位党委(党组)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对涉及扶贫领域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入推进“四化三查”工作,梳理扶贫领域行政权力,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构建立体化监督模式,推动形成扶贫领域权力结构配置科学、权力运行规范透明的良性局面,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通过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有效遏制了我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有力保障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资金项目管理规范、扶贫效益到户到人、贫困群众受惠脱贫,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我县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②8

五措并举 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以案促改

淮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之梦

当前,淮阳县脱贫攻坚工作正处于攻坚的关键时期,对扶贫领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以案件剖析警示为抓手,以既“治标”又“治本”为原则,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发生,坚决斩“黑手”,严肃治“甩手”的有效措施,可以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法保障。淮阳县纪委监委五措并举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过筛子,精选典型案例。我县在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选取上突出抓早抓小,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环节,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和不同任务特点,结合落实中心任务、开展专题教育、集中专项整治等,有计划、有组织地筛选典型案例。如:县纪委以淮阳县葛店乡薛寨行政村原村文书卢振明案件为典型案例,针对该村基层党组织不够坚强有力、扶贫惠民政策不够公开透明、村内部监督存在漏洞、群众监督流于形式等因素进行分析,对该村由乱到治、由治到建进行剖析,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以案促改模板案例。今年以来,淮阳县纪委监委向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库充实17起典型案例。

二是扯袖子,强化警示教育。我县对每起新发生的扶贫领域案件,都要及时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案发单位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特别典型、有代表性的案件,通过以案促改直通车的形式,在各违纪案发单位开通以案促改“直通车”,由纪委监委案件承办部门讲述案件查办情况,分析案发原因、过程及危害,以及被处理人员的态度和处分结果,县纪委监委带队领导宣布处分决定、宣读以案促改通知书,案发单位领导进行表态发言,以提高以案促改的震撼力,扩大警示教育影响力。没有案发的单位用以往案件或本系统、本部门的典型案件每半年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今年以来,全县各单位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11次,警示教育党员干部11265人次,对扶贫领域问题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直通车”专题会2次。

三是查漏子,认真剖析整改。县纪委监委要求扶贫领域案发单位党组织要深入研究,联系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查摆,抓住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政治立场摇摆、理想信念背离、是非观念淡薄、纪律规矩废弛等问题,从党员干部在行为、思想上,党组织防范、制约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剖析。案件剖析多抓实质问题,多剖自身问题、主观原因,少找外界因素、客观原因。真正做到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2018年,全县共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217个,制定防控措施235个,整改问题41个。

四是扎笼子,完善规章制度。以案促改目标在“改”,县纪委针对查摆剖析的问题,对现有扶贫领域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围绕授权、用权、控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追责等事项建章立制,修改完善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和存在漏洞缺陷的制度,达到执行主体明确、权力制衡科学、程序设置适当、监督责任明晰、内容严谨规范、措施有效管用。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制定完善相关制度77个。今年以来,共完善县级层面制度15个,县直单位制度44个,乡镇制度18个。

五是打板子,严格督导检查。县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查阅纸质及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与党员干部座谈等方式,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力,走形式、打花腔的,不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以案促改的,或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并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同时还将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内容,着力发现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2018年以来,全县共督导检查单位56个,座谈党员干部1123人,下发督查通报2起。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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