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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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落实“十个一” 铁腕治理“百吨王”

本报讯 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总队《关于治理“百吨王”开展“十个一”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狠抓落实,铁腕治理“百吨王”。

一个执法平台,锁定“百吨王”。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安排专人,负责从执法平台提取市域内高速公路出口超限超载车辆信息138条,其中“百吨王”的数据信息2条,锁定了“百吨王”严重超载行为,对照公安网、运政网进行筛选和信息比对,为实施精准打击提供了第一手可靠资料。

一部告知电话,追踪“百吨王”。通过电话通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并留存记录。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已上门告知周口市通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4家运输企业,邮寄送达告知书21份。

一张路查网络,重罚“百吨王”。10月以来,我市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选择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强化路面查处。目前,我市分别与驻马店、商丘等地开展跨市域联合执法3次,各县市区开展跨县域联合执法9次,开展流动治超448次,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85台,其中“百吨王”179台。

一个倒查机制,堵死“百吨王”。我市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严格落实有关制度,建立了责任倒查长效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或执法人员,经查证属实的,移交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察部门进行惩处。

一场扫黑除恶,深挖“百吨王”。我市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全面摸排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涉黑涉恶、“保护伞”的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对于采取暴力阻碍执法的人员,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组数字信息,公示“百吨王”。我市对“百吨王”治理情况实行日报制,定期公示“百吨王”车籍所在地相关信息,公示“百吨王”违法运输行为发生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处理情况。11月7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对52辆周口境内高速公路下站违法超限30%以上严重超限的货运车辆依法在《周口日报》进行公告。

一项奖励措施,举报“百吨王”。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根据相关规定,公示24小时举报电话0394-8280300、电子信箱zkzcgl@126.com、举报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交通大道中段26号等举报方式以及奖励办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一个强制申请,执行“百吨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超限运输行政处罚案件非诉执行工作的通知》,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人,我市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将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份起诉文书,索赔“百吨王”。我市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将对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装载源头、运输企业或车主及司机依法按程序、按比例索赔,对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依法索赔。

一场宣传造势,震慑“百吨王”。我市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开展广泛宣传活动,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向各类新闻媒体投稿,充分发挥新闻的宣传引领作用,弘扬执法正能量,揭露违法运输丑恶行为。11月以来,先后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发布60余篇新闻稿件。(田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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