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周口市沙颍河城区段治理指挥部通知要求,对沙颍河周口大道至大庆路北岸河堤路南侧地表附属物拆除清理,涉及东新区文昌办事处区域内的坟茔需要迁移。请广大群众自12月5日-12月19日内自行迁移,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对待。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积极配合,并相互转告。
周口市东新区文昌办事处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