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19日
第05版:扶沟新闻 PDF版

扶沟全境禁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 (记者 谢永静) 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根据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2月12日,扶沟县政府发布《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简称《通告》),宣布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时间为长期。

《通告》规定,自2月12日起,在全县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包括所有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通告》还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依法明确了相应处理办法。②7

2019-02-19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56149.html 1 扶沟全境禁放烟花爆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