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2017)豫1602执1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17)豫1602执1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协助将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北侧大庆路西侧云鼎鑫城3号楼102铺过户至侯艳方(身份证号412701198101241049)、103 铺过户至肖彦彦(身份证号412723199002055524)、104 铺过户至王耀华(身份证号412728198201020331)名下。
现声明周口市林海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权证号为20180016535中的3号楼102铺、103铺、104铺不动产权证作废,特此公告。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