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沈丘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为河南省柒栋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柒栋公司)依法办理了地字第201304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柒栋公司与沈丘县城区改造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豆春利因债权纠纷诉讼,经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沈丘县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作出法律文书。现已执行完结,通过法定程序,柒栋公司原沈国用(2013)第019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沈丘县城区改造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河南高承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豆春利)分别获得,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豫(2019)沈丘县不动产权第00000328号】【豫(2019)沈丘县不动产权第00000327号】。沈丘县人民政府下发沈政文【2019】43号文,同意将原河南柒栋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3041号依法分割过户给沈丘县城区改造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河南高承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豆春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法注销地字第201304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特此公告
沈丘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