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8日周口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海峰为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陈东风的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支银柱的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新海的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华美的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