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24日
第03版:综合新闻 PDF版

公 告

周口市公安局荷花分局侦办的国能建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川汇区法院移交至川汇区处非办,为最大限度保障集资人的权益,该案集资参与人至今未登记或漏登者,请与2019年9月25日前携带身份证、合同、收据、银行转账凭证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到专案组登记,逾期不登记视为自动放弃。

地 址:周口市公安局荷花分局

联系人:杨警官 18638095137 张警官 18638095131

特此公告

周口市川汇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4日

2019-08-24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76437.html 1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