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至十一条规定,经审核项城微创医院成立登记申报材料,符合成立登记条件,准予登记,现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 项城微创医院
法定代表人:张朝阳
业务主管单位:项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信用代码:52411681MJ003041XM
单位地址:项城市湖滨路天安世家
特此公告
项城市民间组织管理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