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5日
第01版:要闻 PDF版

周口市公开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7日,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并于2019年2月27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对照反馈意见,我市经过逐项梳理,共分解整改任务6类71项,并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逐项反复研究,细化标准,强化措施,切实做到高标准整改落实。

周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成立由市委书记刘继标任第一组长、市长丁福浩任组长的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制订《周口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主体、整改时限,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雷厉风行的作风、立行立改的举措,严格整改标准,压缩整改时限,强化整改责任,提高整改效果,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现象,坚决防止避重就轻、问题反弹。

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聚焦反馈问题,坚持严格督察、注重实效。市委市政府坚持督察整改工作问题导向,做到认识再提高、排查再深化、措施再细化、责任再压实、执法再严格。采取召开会议、电话催办、致函督办、现场查办、专案盯办等多种方式,进行跟踪督察问效,及时上报整改进度和整改成效。同时,加大督察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涉及环境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企业,该约谈的坚决约谈,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处分的坚决处分。对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一经发现坚决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周口市已对10个县(区)、2个市直部门17名涉事人员进行了问责。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推进标本兼治,坚持长效机制。一是明确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二是建立整改体系。对照《周口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整改任务、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责,针对反馈的71项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整改标准,并在整改过程中,落实“定人、定责、履责、问责”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对照整改目标任务,做到客观实际、分类整改,杜绝“一刀切”现象发生。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长期抓、反复抓、经常抓,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做到协调联动,形成强大整改合力。

2019年1月~8月,我市PM10和PM2.5年均值分别达到95微克/立方米和55微克/立方米,分别位居全省第7和第4位。下一步,周口市将通过问题整改,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认清发展与保护的辩证关系,扛牢绿色发展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各项整改任务和措施落实落细,确保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9-11-15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83728.html 1 周口市公开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