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9日
第07版:专题·广告 PDF版

我市调整减灾委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

本报讯(记者 张志新 刘小丽)12月16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减灾委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效能,日前,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印发《关于调整市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市减灾委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进行调整。

据了解,新调整的市减灾委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出任主任,2名市安委会副主任出任副主任,市民政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出任委员。

此次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市减灾委、市减灾委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调整后,市减灾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具体承担日常工作,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以及市减灾委专家组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定我市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组织市内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负责因灾倒损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承担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工作等。

同时,《通知》还规定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工作职责,如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职责是,在市内发生较大以上灾情时,承担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相关工作;负责消防监督检查以及火灾应急救援,做好消防知识科普宣传及演练。市民政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督促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市气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灾情评估;负责制定全市气象灾害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等。②2

2019-12-19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87391.html 1 我市调整减灾委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