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晨 通讯员 姜秋芳) 近日,382名“两癌”贫困妇女从市、县妇联领到1万元的救助金。据悉,这是市妇联积极争取到的全国妇联“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及省妇联“阳光母亲”计划“两癌”救助资金。
据了解,本次全国妇联“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救助范围是参加“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的、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35岁至64岁农村贫困妇女。救助对象经市级、省级、全国妇联审核通过,已录入全国妇联数据采集系统方可进行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人民币。
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工作,是党和政府关爱农村妇女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具体体现。据统计,自2013年至今,市妇联共为全市818名“两癌”贫困妇女发放了救助金818万元。2019年,我市争取到的“两癌”救助金为历年来救助力度最大的一年,占到累计救助额度的46.6%,实现了建档立卡户“两癌”贫困妇女救助全覆盖,为处于困境中的患病妇女解了燃眉之急,帮助她们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切实让“两癌”贫困妇女感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①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