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姬慧洋 文/图)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逐渐恢复,连日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又有“抬头”,事故隐患增加。3月2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为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遏制酒驾醉驾上升势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交警共查处酒驾醉驾269起,其中醉驾6起,二次酒驾5起,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000余起。
3月18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汉阳路与建设大道例行执勤,一辆白色轿车的驾驶人见到有交警执勤,企图弃车逃跑,被赶来的执勤民警控制。经现场测试,该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随后,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0.4mg/100ml。民警对他不顾自身和家人安全酒后开车上路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还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其A2驾驶证也因记满12分被降级为B1B2驾驶证。
无独有偶,近日,鹿邑县居民杨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徐西311国道自东向西行驶至鹿邑县赵村乡赵东路段时,直接撞到一辆重型货车尾部,致使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徐某某(杨某某姐夫)当场死亡,杨某某受伤。经鉴定杨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2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经鹿邑县交警大队事故民警调查认定,杨某某酒后驾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据了解,在此次行动期间,全市各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以城乡接合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及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为重点区域,以午后、夜晚、凌晨为重点时段,织严织密整治空间,确保城市道路、农村地区、高速公路全覆盖,采取错峰执勤、换班执勤模式,确保查处违法全时段。各大队在严查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严查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