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志新)4月8日,记者从市安委会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监督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即日起,我市将启动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据了解,此次考核的对象主要是我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重点成员单位(以下称: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考核的内容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
此次考核,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照《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2019年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对照《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2019年度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届时,考核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照考核内容,对各县(市、区)随即抽查2个乡(镇、办)、3家重点企业(含1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考核,并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初步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此次考核评定标准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四个等次。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根据考核工作组现场评分情况,综合评定后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等级建议,报市安委会同意后通报全市。同时,抄送市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和市文明办。 ①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