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税一稽公字〔2020〕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拟对淮阳县豫闽商贸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411626796789392C)、李想(身份证号码:412727196208170425)进行税务检查,因税务文书无法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394-8381599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年4月9日
附:公告送达税务文书名单
1.淮阳县豫闽商贸有限公司 《税务检查通知书》(周税一稽检通一〔2020〕103号)
2.李想(身份证号码:412727196208170425) 《税务检查通知书》(周税一稽检通一〔202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