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杨志军)用实、用好日常监督管理中的谈心谈话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是被监督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的职责所在。为不让“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制度走形变样,防止类似问题持续存在,近日,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打出了“硬核”组合拳。
统一监督印制《落实“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记录本》。将谈心谈话的目的、意义,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谈心谈话的类型、情形及内容记录统一明确,印制《落实“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记录本》,分发到被监督单位谈心谈话责任人手中,人手一册。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时,必须由责任人亲手记录、必须将谈心谈话内容详实记录。
明确逐级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机制。硬性规定被监督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之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之间以及有关领导与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之间,每半年必须开展一次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谈话、诫勉谈话等谈心谈话活动。
着重规范运用谈心谈话形式。明确要求谈心谈话责任人必须按照“提醒、警示、批评、诫勉”的逻辑关系依次递进运用,有效把握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向、工作动态、作风表现,做到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有效发现问题;注重贴近单位政治生态实际,严格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预防、关口前移、动态监督”的原则,不但要经常性使用提醒谈话,还要针对重点人和事,适时启动警示、批评、诫勉等方式的综合运用。要出于公心地谈,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强化教育。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