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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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全县224名纪检监察干部向组织“晒家底”

本报讯 (记者 卢好亮 通讯员 史学杰 徐荔) 近日,郸城县纪委监委新入职纪检监察干部张轩玮,到干部监督室上交了《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告表上,本人签名、领导审签赫然在目。这是郸城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全县224名纪检监察干部已全部完成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向组织“晒家底”。

“对‘自己人’进行监督,个人事项报告是行之有效的办法。”该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李连珠表示。今年以来,郸城县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通过抓实落细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划定范围,实现监督全覆盖。将填报范围扩大至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确保报告对象不漏人,真正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全覆盖。

明确要求,规范填报无遗漏。填报事项涵盖本人婚姻状况、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及收入、房产、投资等14个方面内容,以达到为纪检监察干部精准“画像”的目的。

层层把关,压实责任不放松。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填报人亲笔填写、签字确认后,经相关领导审签,最后报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备案核查。

定期核查,强化问责促提升。把抽查核实的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核查中发现的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严肃性。

“填写《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一次集中‘廉政体检’。只有从制度上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才能更好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郸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胡友涛说。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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