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
近段时间,两则与招考有关的新闻引发公众关注。一则是山东冠县高考“落榜”16年后的陈秋媛(化名)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另一则是山西临汾艺人仝卓在网络直播中自曝“用某些手段把往届生身份改成应届生参加高考”事件。目前,两起事件的当地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并已有多名责任人受到查处。
两起事件虽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同,且都属于“陈年往事”,但其都属于招考领域的违法违规事件,被发现都具有偶然性。山东冠县“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是因受害人为弥补心中遗憾报考成人教育学校时偶然发现的;山西临汾更改考生身份事件,是因事件主角在网络直播时不小心“自我举报”。两起事件之所以引发公众热议,就在于因人为因素干扰,让教育公平公正原则受到了损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社会公平的重要动力。而招考工作面宽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非常强,稍有工作瑕疵,就会被媒体曝光形成网络舆情。减少和杜绝招考领域网络舆情,保障教育公平,除了需要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考试招生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的考试招生政策,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各类国家考试外,还需要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打击考试招生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用法治铲除考试招生领域的各种乱象,堵住一切可能产生权力寻租的制度漏洞。
只有教育公平得到保障,才能让受教育者有健康的教育观和人才观,才能在加强权力的监督中,建立更加健康、公平的教育秩序。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