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彭慧 通讯员 任颖达李成龙)今年是我市实施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河(湖)长制从“有实”向“有为”转变的关键之年。为加强河道管理,治理河湖乱点乱象,市水利局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不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改善河湖环境面貌。
河湖“四乱”是指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为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该局按照“分级负责、同步推进”的原则,将全市所有水体纳入行动范围,全面开展中小河流及农村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清理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空白,重点整治非法建设、非法围河围湖、非法采砂及农村河湖脏乱差、非法种植养殖等问题。针对“清四乱”中的难点问题、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标准,规范“查、认、改、罚”等环节,不断推进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监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岸线管控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严防出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对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现的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按“顶风违建”予以处置。
据了解,自2018年我市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该局对全市包含颍河在内的12条河流“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同时,该局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延伸到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出动人员8760人次,投入资金3593万元,解决河湖“四乱”问题401项,清理河道550公里,拆除19个违章码头及21座塔吊,清理违章建筑35万平方米、垃圾12.8万立方米、养殖场436个。西华县建立月调度机制,研究推动河湖“清四乱”工作,太康县排查出8类42项“四乱”问题,分3个片区同时整治,成效明显。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及省、市河长办要求,该局将继续重点打好河湖“清四乱”歼灭战,将专项行动由省、市级河道向县级河道、农村河湖延伸,对全市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细化措施,完善方案,注重方式方法,依法依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