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8日
第04版:太康新闻 PDF版

王明坤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本报讯 (记者 马治卫) 日前,太康县人民检察院的王明坤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这是该同志继2019年7月被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后,再次获得全国检察系统宣传最高荣誉。

2001年7月,王明坤从河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进入检察机关,先后在批捕、起诉、控申办案一线工作,2004年担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开始从事文字工作,2008年8月任县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科科长,2009年9月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作为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他在文字岗位上克服各种困难,撰写了一批批高质量的创先争优和信息调研材料。他本人先后荣获省、市“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调研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十行百星”等荣誉称号。

2020-07-28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06540.html 1 王明坤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