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煤炭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郑重声明,在煤炭公司所有委托书中,有法人赵富礼本人签字的必须加盖煤炭公司有效印章(2018豫1602行初141号,案件中法人赵富礼本人认定的公章)情况下,煤炭公司予以认可;如果有赵富礼签字或者加盖其他印章的委托书均不代表煤炭公司,视为赵富礼个人行为,与本公司无关。
周口市川汇区煤炭公司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