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人员修改了《条例》(草案),形成《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推进立法公开化进程,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条例立法工作,现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8月27日至9月27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来信邮寄地址:
周口市川汇区莲花路中段人大综合楼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466000
2.电子邮件:zksrdfgw@163.com
3.联系电话:0394-8269862
附:《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