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志新)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9月2日,记者获悉,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周口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相对人(市场主体)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找出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风险点,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据了解,根据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和发生频次,违法行为有高、中、低三个不同风险等级。其中,高违法风险等级属于重大违法风险级别,主要包括实施重大行政处罚或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违法行为或某一时段、某一地域、某一行业易发、高发、多发的违法行为;中违法风险等级属于较大风险级别;低违法风险等级属于一般风险级别。
对于此次生产经营单位违法风险点的确定,市应急管理局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梳理分析,共找出违法风险点35个,其中高违法风险点24个、中违法风险点11个,对于生产领域来说,这些违法风险点具有共性特征。
针对这些违法风险点,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分析违法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从加强行政指导方面,有针对性提出7条可操作的防控措施,专门下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领域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的通知》,并利用媒体、官方微信号等大力宣传违法风险点的危害及企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源头上化解企业被罚的风险,最大限度防范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从而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