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陈剑坤 杨玉芹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法治政府建设明确了航程、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开拓创新,奋力进取,亮点频出,建设成果丰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让一把手挑起“法治”担子
法治政府,必然奉行良法之治。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职责,重任在肩让法治工作不再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各地各部门相继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完善考评体系、细化考评指标、优化考评方式,让法治政府能够在工作中落地生根。
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通过明确党委、政府及其司法行政系统等三个主体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不同职责定位,在全市形成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推进局面。
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明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依法行政考核为引领,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扎实实向前迈进。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水平。
强化政府及部门一把手责任。成立了以市长丁福浩为组长的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重组后的市司法局承担着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制定和组织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安排,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负责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承担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推动落实,总结交流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更有力的法治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中国经济正释放新的制度红利。
今年8月份,市委统战部协调有关政法部门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倾听民营企业家对两级法院在服务保障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民营企业家代表畅所欲言,对我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周口市委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改善,着力推动生态环境大改变、作风纪律大转变、经济社会大发展,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全市法制部门各司其责,为营商环境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目前,《周口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起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我市把法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因素,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打造关乎企业利益的法治“软环境”,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发展中的短板和弱项,营造宽松的亲商、敬商、富商、安商的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和法治保障。
——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统筹谋划做好顶层设计,通过有关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梳理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台账并抓好落实,确保每项工作有时限、有标准、有督办、有落实。
——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推动工商、税务、社保等事项办理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
——为发挥好法治的引领、规范和激励作用,切实增强依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统筹协调,通报、审计、督察和交流每月实施情况,不断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把“法治思维”当成处理事务的准绳
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更离不开思想观念的转变。
——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训力度。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更离不开思想观念的转变。“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带动全社会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运用法治力量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大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使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我市扎实落实政府中心组(扩大)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先后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20余部法律法规。同时,将宪法法律列为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市直科级干部培训班、处级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必修课,通过组织任职法律知识考试、普法无纸化考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测试等,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考查和法治教育培训。这是我市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引领作用的一项举措。
——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提升法律的公信力,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我市还主动邀请省司法厅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陈晓伟作《新时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举措》专题报告,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同志围绕《关于宪法的几个问题》作辅导报告。学法内容主要是围绕政府依法履职,深入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不断加大宪法及中小企业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环境保护税法等政治、经济和社会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能力。
——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政府越法治,政务就越简约,服务就越集约”。我市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精神,用深化放管服改革来规范政府职能,将改革和创新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立改废并举,确保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着力消除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壁垒,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周口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打造周口“升级版”法治政府建设
“我专门打‘飞的’从新疆回老家办理驾驶员资格证业务,本来打算最少在周口住上三两天,没有想到一个小时不到就办好了,这效率真是快!”今年7月,沈丘县驾驶员王师傅专门来到周口市行政服务大厅,将一面锦旗送到交通运管窗口负责人张华伟手中,以此表示感谢。周口市行政服务大厅以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改革成果惠及周口群众为导向,通过理念创新、流程再造、技术支持,实现“家门口”办证模式,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职权法定,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按照“一次办好”要求,完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开展“一链办理”事项梳理,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帮办代办“一次办结”,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压缩至45个工作日内,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缩至70个工作日内,全过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内。
——依法科学设定并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现动态管理。切实推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顺畅,政府职能切实转变,政府行为依法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推进立法计划做到有法可依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重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近年来,我市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突出周口地方特色,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有效发挥,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我市对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不存在与“一次办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不一致、相抵触以及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
2020年突发新冠疫情,不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更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造成了冲击,2020年4月16日,市委书记刘继标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就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立法进行专题调研,随后启动《周口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程序,以此激活市场活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2017年以来,我市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希望、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相继出台了关乎民生的《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深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好评,在改善城市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即将出台的《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周口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必将为我市文明进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同时,积极推进与民法典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通过立改废,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自2016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01件,审查市政府领导签批的重大行政决策127件,共上报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5件。对我市2009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以周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以市政府文件形式正式印发,宣布继续有效269件、废止26件、宣布失效12件、修订1件。
同时,在法治政府工作中,我市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增强决策程序约束。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管理活动法律咨询、法制审核,降低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促进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市共67名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多方联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我市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目标,坚持法治导向,发挥调解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行政复议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也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职尽责。以统一法律文书、统一立案方式、统一审理机关、统一决定执行、统一案卷装订“五统一”模式为抓手,强化案前调解,提升化解纠纷效能;强化繁简分流,提升办案速度;强化文书说理,提升办案质量“三提升”,推进了行政复议职责的有效整合,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升。2018年以来,市本级复议机关共收到复议案件 908件,受理前妥善处置322件,受理 586件,通过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限期履行等方式直接纠错103 件,综合纠错率17.58%。
除了通过深入田间地头、现场调查、外出听证等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我市还依托行政复议平台,推进案件办理信息化。2018年以来,行政复议决定书等案件信息均上传至全国行政复议平台,有力有效倒逼复议机关依法公正办案。
围绕规范行政行为,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观念,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范围,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同时,组建以村居为单位,以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基层法律服务微信群,在线答疑解惑,有效缩短了服务时间,降低了服务成本,切实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持续完善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升级改造“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形成了上下贯通、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解决了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指导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规范完善“六大热点领域”行政执法程序,切实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探索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路径,推动执法重心下移。
——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认真执行向上级政府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2018年以来全市共办理777件人大议案、1613件政协提案。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严格落实财政收支预决算管理,建立经常性审计制度,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
法治政府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
站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都需要法治护航。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奋力在中原更加出彩中绘就周口特色添彩画卷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