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7日
第04版:商水新闻 PDF版

商水一村干部套取低保款被免职

本报讯 (记者 付永奇 通讯员 赵永昌) “大家都知道低保款就是国家发给贫困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钱,说白了也就是特困户的‘保命款’啊,作为村干部怎能套取肆意滥用?最近,我们配合县纪委监委第四执纪办案协作区对村干部刘某某利用‘手段’套取的5378元低保款依法收回……”12月2日,商水县平店乡纪委监委干部吕宏伟介绍了该乡严管小微权利、治理小微腐败的典型案例。

今年5月,平店乡纪委监委接到县纪委监委第四执纪办案协作区转交的一封反映该乡某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套取国家低保等补贴款相关问题的实名举报信。乡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抽调纪检、组织、财政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县纪委监委第四执纪办案协作区成立“案件审理”工作组。

“按照有件必查、有案必办、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要求,我们对每一个涉及惠农政策资金的案件都高度重视。尤其是对基层干部滥用职权、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国家资金的行为更加关注,坚决做到了‘一查到底、彻底查清’,给组织一个交代、还干部一个清白,有效发挥了纪委监委的作用……”县纪委监委第四执纪办案协作区负责人苏月林如是说。

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刘某某套取国家低保款情况属实。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刘某某以妻子曹某某的名义套取低保款2388.6元,用于垫支社会抚养费;2011年至2014年4月,以村民戚某某的名义套取低保款2777.2元,用于计生四项手术费;2012年12月至2014年4月,以村民李某某的名义套取低保款212.2元,用于购买办公桌。据统计,刘某某先后以其他人的名义套取低保款5378元(挪作他用)。

“我们对村干部违法违纪一直是零容忍的态度,不管是谁,工作干得再好也不行,功过必须分明,红线不能践踏。刘某某违背党规党纪,我们给予其撤销党内外职务的处分。”平店乡党委书记陈静说,“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村干部廉洁从政监督检查机制,实施小微权力运行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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