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韩峻峰、韩冰因继承于国兰所有的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周滨路南侧易天国际广场1-928房屋所有权,现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丁国兰所有继承人韩峻峰、韩冰同意,由韩峻峰、韩冰继承上述房屋所有权。
现对申请人申请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2020 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