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亚敏,女,1980年5月4日出生,居住商水县城关镇郑庄村二组。本人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2020年12月28日被商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本人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向社会各界公开道歉,并保证以后严格守法,永不再犯。
道歉人:柴亚敏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