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08日
第07版:健康与卫生 PDF版

声明

高杰(411602198112064519)参与了濮阳市黄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周口市流沙河手帕于至入新运河口治理工程变更工程第一标段施工任务,在工程项目进度款最后一次拨付之际,我郑重承诺:未利用公司、办事处、项目管理部名义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款、设备租赁费、融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不良行为发生,保证人与办事处之间不存在资金拖欠,上述声明属实,此次结账后若再发生包括上述内容等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与公司无关,保证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认公司享有对责任人责任追究的权利。

2021年1月8日

2021-01-08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23973.html 1 声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