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2日
第07版:时事·广告 PDF版

关于闫改继承张四兵不动产的公告

申请人闫改因继承张四兵所有的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中州路与川汇路交叉口翔宇花园(西区)19号楼1单元1501(预告证号20180015678)的房屋所有权,现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张四兵所有继承人闫改、张鹏同意,由闫改继承上述房屋所有权。

现对申请人申请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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