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凤霞)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月份,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居全省第四位。
2月份,PM10全省均值为99微克/立方米,周口市完成89微克/立方米,低于全省均值10微克/立方米,在全省并列排名第四,同比上升25.4%,在全省排名第九。
PM2.5全省均值为64微克/立方米,周口市完成61微克/立方米,低于全省均值3微克/立方米,在全省排名并列第五,同比上升3.4%,在全省排名第八。
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四,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排名第四;本月空气质量考核总排名全省第四。
周口市各站点空气质量完成情况。2月1日至28日,PMI0浓度值(微克/立方米)排名前三的站点为:鹿邑县(87)、示范区(89)、经开区(89)、川汇区(89) ,PM2.5浓度值(微克/立方米)排名前三的站点为:鹿邑县(59)、项城市(59)、川汇区(61) 。
PMI0浓度值(微克/立方米)排名后三的站点为:太康县(111)、郸城县(110)、 淮阳区(109)、扶沟县(109),PM2.5浓度值(微克/立方米)排名后三的站点为:郸城县(74)、太康县(70)、淮阳区(70)。
综合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鹿邑县、川汇区、经开区,综合排名后三的分别是郸城县、太康县、淮阳区。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