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31日
第04版:沈丘新闻 PDF版

以案为鉴“打前站” 教育为先

本报讯(记者 韦伟 通讯员 李玉东) “2017年12月18日,县财政局向白集镇苗营行政村拨付养鸡项目资金30万元,用于该村贫困群众产业帮扶。然而这笔钱在时任苗营行政村支书苗某某眼里,却是一块诱人的‘奶酪’,经其违规操作成了自己的‘自留地’。”近日,在沈丘县新任村“两委”班子任前廉政教育会上,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韩咏涛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

2021年,沈丘县乡村三级干部换届,新任干部多。该县纪委监委抓住干部任前廉政教育时机,针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这个关键,瞄准产业发展领域点多、面广,监督难度大等难点,立足职能定位,提前谋划,以本县查处的产业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以案促改,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本次以案促改选取的白集镇苗营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苗某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令在场的党员干部震惊不已,甚至有人悄悄地擦了一把汗。

2019年3月份,苗营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苗某某因养鸡项目经营不善出现亏损后,关闭养殖场,项目剩余资金12万余元闲置,苗某某就动起了歪脑筋。他通过编造虚假入股协议,将剩余资金12万余元侵占后用于个人开支。在组织审查期间,苗某某还对抗组织审查,安排他人作假证,提供虚假情况掩盖违纪违法事实。苗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集体经济合作社钱款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9年9月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苗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苗某某在《忏悔反思材料》中写道:“作为一名有几十年党龄的共产党员,我应该带头遵纪守法,但是今天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悔恨莫及。”苗某某的《忏悔反思材料》字字含泪、句句戳心、发人深省。在任前廉政教育会上,苗军的《忏悔反思材料》被当众宣读,给与会干部带来强烈的触动,起到极大的警示教育作用。

“以案促改‘打前站’,为新任基层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纪检监察机关要走在前头。这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大局的重中之重,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效抓手。”该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徐丽说。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协作区分片包乡、县乡村三级联动等方式,开展新任党员干部廉政教育22场次,选取典型案例11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党员干部18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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