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一 通讯员 李汝涛) “练集镇马庄行政村党员王某某,法纪意识淡薄,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其违法犯罪行为影响了党的形象……经商水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近日,在商水县练集镇政府召开的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上,镇有关负责人宣布。
“由于自身要求不严,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没有将党规党纪铭刻于心,影响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终受到了纪律的严惩……”王某某在会上进行了深刻忏悔。
会议不仅通报了王某某的违纪事实,还深入剖析了其违纪问题发生的原因,对当前党员干部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希望参会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我们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拉紧法纪‘红线’,筑起法纪‘高墙’。”该镇党委书记张妍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