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我市交办第十二批举报件
4月21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二批18个举报件,其中:西华县1件、郸城县1件、太康县1件、商水县1件重点件、扶沟县3件、沈丘县3件、项城市6件、鹿邑县2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按程序交相关县(市、区)整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