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韦伟 通讯员 王景现 文/图
近年来,沈丘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助推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紧扣全县工作大局,紧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紧扣法治沈丘建设,依法行使职权,2016年至2020年的5年间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8项,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110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5人次,办理代表议案建议515件,开创了人大各项工作新局面。
依法开展监督,着力推动宪法法律实施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沈丘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规范高效运行、关注民生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县中心工作,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形式,提升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站位全局、推动发展,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修订《沈丘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报告》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通过专题调研、视察、跟踪监督等方式,推动决议的落实。
近年来,沈丘县人大常委会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推动脱贫攻坚提升工作开展,连年听取县政府脱贫攻坚情况报告,持续开展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同时,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常委会认真落实脱贫攻坚联系乡镇和驻村工作队帮扶制度,全力支持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一线贡献“人大力量”。同时,积极组织和鼓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域的各级人大代表投身脱贫攻坚,并为“温暖工程”捐资捐款1000多万元,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沈丘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代表工作,在切实加强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的同时,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等主题,持续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中,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为抗役防控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700多万元,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2016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4次荣获河南省人大系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两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2017年、2019年两次荣获周口市人大系统“聚焦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先进单位。在2017年11月召开的周口市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上,沈丘县委书记皇甫立新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