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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去年底,全县户贷户用发放6846户、22624.04万元,当年新增户获贷率达到31.70%;累计户贷户用户达到8305户,累计户贷率达到38.50%,当年新增户贷率、累计户贷率均居全市第一位。边缘户发放187户,边缘户户贷率达到35.28%,居全市前列。当年新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款71笔、13571万元,带动贫困户2723户,带贫率达到12.61%,累计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款87家14282万元,带动贫困户2795户,带贫率12.94%。
健全金融帮扶防控体系
架构领导组织。脱贫攻坚之初,沈丘县就成立了金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成立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在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设立金融扶贫服务组织,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构建了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
完善风险防控。在县农商行、农行、邮储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目前累计达到4000万元。与省农信担保开展合作,由其托管风险补偿金500万元,在保余额按照十倍放大,风险补偿金与承贷银行、省农信担保、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按照3:1:4:2的比例分担。
建立信用体系。制订《沈丘县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依托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按照“三好三强”“三有三无”定性标准和144项定量指标,入库258493户农户,信用评定农户258109户,占比99.85%;其中入库贫困户33039户,信用评定贫困户32665户,占比98.87%,为金融机构放款提供了依据,确保了资金投放精准。
创新金融帮扶发展模式
产业支撑模式。该县创新“县建、乡管、村有、能人带”“联村共建”“合作经营”等产业扶贫模式,累计培育带贫龙头企业4家,种植、养殖产业扶贫示范基地65个,实现了产业健康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贫困户持续增收“三方共赢”良好局面;建成扶贫车间107处,带动就业5635多人,其中贫困人口938人。
企贷企用模式。自2016年至2019年,该县共发放企贷企用77家50016万元,带贫贫困户15349户。该县在推广“企贷企用”模式时严格审核有带贫能力和带贫意愿、符合金融机构信贷要求的带贫主体,并与政府、金融机构、贫困户签订四方带贫协议,明确其责任与义务。按照每带动一户贫困户增收,金融机构予以放贷5万元的扶贫小额信贷模式,扶贫小额信贷由带贫主体负责统一使用、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偿还贷款利息和本金,统一向贫困户发放收益,实现双方收益共享。带贫主体在收到贷款之日起10日内,按照贷款金额向带贫的贫困户每年发放年息4%的收益金,即每户每年2000元。县金融服务中心及县扶贫办进行监督管理,保障贫困户权益。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7〕157号)和《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五个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45号)要求,对以往发放的“企贷企用”贷款到期后,不再续签带贫协议。2019年沈丘县仅发放企贷企用1笔2200万元,到期后未再续签带贫协议,且未再发放新的“企贷企用”贷款,确保了金融系统的安全。
创新工作方式。沈丘县是劳务输出大县,2019年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许多贫困户家庭夫妻只有一人在家。因申请贷款时银行要求夫妻双方在家,夫妻一方在外务工的贫困户贷款十分不便,有的需要从外地赶回,有的因此放弃贷款。为解决这个问题,该县积极协调县农商行、农行、邮储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拟定委托书和委托流程,通过照片、短视频的方式完成异地确认,履行放贷手续,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贷款。
积极推进精准扶贫企业贷款
沈丘县政府拿出500万元风险补偿金,积极协调沈丘县财源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属县综合投资公司)与沈丘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签订《沈丘县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合作协议》,对照《方案》规定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制定了《沈丘县精准扶贫企业贷款申请表》,明确了企业申报、乡镇初审、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集体研究、银行(担保公司)和扶贫办审核的申报流程,在周口市率先开展了精准扶贫企业贷款举措,为企业助力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金融后盾。
做好集中还款 确保资金安全
2020年10月至12月底,沈丘县全县户贷户用集中到期2066户、4517万元,特别是10月份集中到期1308户,做好贷款催收和续贷工作任务繁重。该县建立月提醒、周督促、日通报的工作机制,提醒贫困户做好还款准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逾期23.4万元,不良贷款率为0.1%,远低于5%的警戒线。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