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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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徐松 通讯员 孙文中)10月28日,郸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军,副主任张爱联、王彪、周俊领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宋一兵,县检察院检察长陆智明等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郸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郸城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的决议、郸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郸城县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的决议、郸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郸城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的决议。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任命王昉、薛雁、吕振华为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李建军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

李建军要求,要提高站位,认真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掀起学习热潮;要强化措施,积极动员学、形式多样学、结合实践学,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李建军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勇于担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新岗位展现新作为。

李建军强调,现在离年末还有两个月的工作时间,各委室要对照年初确定的任务,统筹安排好下一阶段工作,查漏补缺,加快进度,确保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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