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姬慧洋)近日,淮阳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职中发现该区某酱菜厂既不履行处罚决定中的义务,也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线索,经询问当事人、查询、调取、复制相关证据材料等调查核实措施,查明酱菜厂已一年多未继续履行缴纳义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既没有积极督促,也未依法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致使国家利益处于被损害状态,遂依法向区法院制发检察建议。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文书不规范、执行措施不具体、怠于执行等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同时向该局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区人民法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回复采纳了检察建议。
在办案过程中,酱菜厂向检察机关提出,被处以行政处罚后,不知有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等救济途径,现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希望能减免罚款,而食药品监督管理局则认为无法定理由不能减免,鉴于双方争议较大,检察机关决定召开听证会释法说理。
听证会上,行政机关就该案涉及酱菜厂情况、欠缴费用原因、追缴及申请行政非诉执行过程进行了陈述。法院代表就案件执行中的问题发表了意见。听证员结合该案事实、证据及各方意见,进行了认真负责的评议。
承办检察官结合听证查明的事实、证据,在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审查意见,并向企业代表建议,合法经营才能行稳致远,应当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而不是直至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才提出异议,既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也浪费了执法和司法资源。
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目前,酱菜厂正按计划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