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凯) 今年以来,鹿邑县围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实施意见,坚持标本兼治,坚守安全生产基本盘,推进应急体制创新改革,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累计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8397家(次),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36432处,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
创新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应急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出台《鹿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明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各6项职责,其他县委领导4项职责,对县委常委及县政府副县长等领导岗位职责分别进行了明确;完善出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等原则压实乡、村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一个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把责任延伸到最小单元。
加强基层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明确各乡镇办由排名第一的党委副书记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不愿抓、不敢抓、末位抓的问题,提高乡镇层面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同时,乡镇建立应急办,每乡镇5个行政编制,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工作;应急办下设10至20人的专兼职应急执法中队,26个乡镇共有专兼职应急队员130人;乡镇设专门的应急物资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村级设“两员”,即信息报告员、安全管理员,负责突发事件和安全隐患的信息报告。6月份,对26个乡镇的应急力量开展了一次应急反应点验,在限定的时间内紧急集结,点验反应速度。
不断创新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持续推进“四个一”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例会、每季度开展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督导、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突出重点,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县上下始终以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为引领,抓实“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扎实开展建筑施工、燃气安全、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窨井盖、新业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做好水、电、气、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学校、民政、有限空间、“三夏”生产农机、乡村餐饮场所、搅拌站、商砼站、农村建房、学生防溺水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排查治理,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
主动履职尽责,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一企一档一码全覆盖”工作。坚持以点代面、全面铺开、线上线下、逐步规范的工作思路,按照“五有标准”稳步推进。截止到目前,全县12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8家工贸企业,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卫生等15个重点行业领域的287家单位(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政府、行业、企业3个层面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全面摸排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全面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全面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完成全县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一企一档一覆盖”目标。
强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开展了公益信息提醒、电视专栏、安全红袖章等12个系列宣传活动。6月份,会同县委宣传部编写并印制《生活安全常识要牢记》宣传页20000余份,发动1000余名文明志愿者,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6月18日晚,举办“安全生产周末文化广场”活动,在节目之间穿插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安全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深刻汲取“十堰燃气爆炸事故”和“商丘柘城火灾事故”教训,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启动全县的督查力量,推动集中式、突破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一是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带队开展暗访和夜查,县四个班子领导高密度检查督导,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履职尽责,先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视察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跟踪落实,给全县树立了导向。二是启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督查局,成立若干督导小组,针对县安委会提供的未整改隐患,开展督查和夜查,逐条对照,跟踪落实整改。三是县安委会13个综合督导组及县安委办10个专项督导组,持续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不间断督导,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闭环,举一反三,推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