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周口地区物资供应处”名下登记的土地和房屋已灭失,现决定成立清算组,请债权债务人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证明材料,向清算组登记申报。
特此公告
清算组联系人: 王大磊、孙松江 联系电话:0394-7735568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