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3日
第03版:理论·法治 PDF版

业主拒交物业费 诉前调解化纠纷

本报讯 (记者 彭慧)12月17日下午,鹿邑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鹿邑县人民法院调解员古念文、徐莹敏送来一面锦旗,并感激地说:“有些物业费我们要了3年都没要到,没想到法院一天就帮我们追了回来,感谢法院。”

据了解,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服务小区内的业主分别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公司如约提供了物业服务,但部分业主却以各种理由拖欠物业费。多次催缴未果后,该物业公司将13名业主诉至鹿邑县人民法院。为最大限度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法院指派调解员古念文、徐莹敏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收案后,及时与13位被诉业主联系。考虑到部分业主在外地无法及时返回,古念文、徐莹敏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调解。他们认真聆听业主心声、耐心讲解法律条款,劝说业主履行义务,并敦促物业公司尽职尽责、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畅通双方沟通渠道,和业主一起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最终,双方达成共识,13位业主同意将拖欠的物业费补缴,多年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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