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
第02版:要闻 PDF版

全程监督 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本报讯 (记者 杜林波 通讯员 靳登高) “老板,这猪肉从哪进的,多少钱一斤?有没有检疫?”“老乡,咱们集镇附近有几处生猪屠宰的地方?”近期,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于领深入沈丘县部分乡镇集市暗访检查时向群众询问。

今年8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意见,指出市农业农村局“对生猪屠宰站点监管不力,造成个别县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针对反馈问题,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制订了《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委第二巡察组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目标,强化整改措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摸清实情,推动巡察整改工作,10月27日至28日,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存在问题的沈丘县纸店、洪山、新安集三个乡镇集市进行实地暗访,发现市场上仍有未检疫白条肉,有群众反映当地存在生猪私屠滥宰现象。摸清问题后,纪检监察组及时约谈提醒市农业农村局分管生猪屠宰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力度,把好生猪屠宰检疫关,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市农业农村局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向沈丘县政府发出强化生猪屠宰监管建议函,向沈丘县农业农村局下发强化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同时派出执法人员摸排市场隐患,发现问题,反馈给当地政府;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保持严打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2021年全市农业系统已办理生猪私屠滥宰案件9起,捣毁私屠滥宰窝点11个,移交公安机关3起,追究刑责3人,涉案物品数量1.05吨,货值3.16万元,罚没金额7.14万元。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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