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6日
第07版:时事新闻 PDF版

公 告

王军昌:

鹿邑县黑河管理段2005年4月20日与你方签订了《鹿邑县国有河道承保管理合同书》,因你没有履行合同义务,且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决定解除鹿邑县黑河管理段与你方签订的《鹿邑县国有河道承保管理合同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鹿邑县黑河管理段联系,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同意解除合同。

鹿邑县黑河管理段

2022年4月6日

2022-04-06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64152.html 1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