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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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太康县供电公司 关于销户客户退取电费余额的公告

尊敬的电力客户:

目前,国网太康县供电公司开展2021年12月31日前销户但仍有剩余电费的用户办理电费退取工作,请您于2022年6月30日前持相关手续前往所属供电营业厅办理退费手续,如销户3年以上仍未主动进行退取电费的客户,供电公司将账户余额统一退回到省公司账户上,如有疑问请到属地供电营业厅咨询。

退费所需提交的资料:

(一)居民用户:本人办理的须提供用户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收款人签名并按手印的收据;非本人办理时,还须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协议和复印件及情况说明。

(二)政企用户:须提供经办人介绍信、经办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退费银行账户信息、加盖企业财务章及经办人签名的收据。

国网太康县供电公司

2021年5月16日

2022-05-19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67295.html 1 国网太康县供电公司 关于销户客户退取电费余额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