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20日
第11版:2022周口两会特刊 PDF版

心系百姓冷暖 情牵万家灯火

—— 淮阳区民政事业硕果累累

区委书记张建党调研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区长王献超调研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工作

区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带领老人开展娱乐活动

敬老院医护人员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

区民政局组织社工到福利院为老人理发

社工组织“儿童之家”小朋友举行朗诵比赛

区社会福利院开展消防演练

记者 侯俊豫 通讯员 张明心  吴全政  文/图

□核心提示

“大国之大,也有大国之重。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在二二二年新年贺词中,国家主席习近平温暖的话语,真挚的感情,彰显大党大国领袖深厚的人民情怀,诠释中国共产党人不变的价值追求。

心系民生冷暖、情牵万家灯火。“老有所养,少有所育,困有所纾”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淮阳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对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老有所养:优化设施布局  机构跟着老人走

“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构成“千家万户”的一个个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近年来,淮阳区始终将养老事业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优化设施布局,全面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高质量的医养结合供给,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打造养老智慧大脑,优化、拓展了城镇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数字赋能、“五医”(医疗、医药、医保、医养、医改)联动、“五社”(社区、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志愿者、慈善机构)联动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格局逐渐形成,保障老年人幸福生活。

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淮阳养老智慧大脑。完善系统板块功能,实现区、乡、村三级互联。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与本区域社会治理平台的无缝连接,实现数据共享,资源共用。坚持城乡统筹推进,一体化发展,打造一中心、多站点、进家庭、全覆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乡镇养老院升级改造区域养老中心,投入资金2000万余元对王店乡、曹河乡、郑集乡、冯塘乡、黄集乡、安岭镇、齐老乡、新站镇8个乡镇敬老院实施了新建改造提升,为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老人提供家庭照护服务;着力构建“城镇、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格局,投资1320万元改建柳湖街道综合养老、西关社区建行家属院、新华社区国税局家属院、民生社区文生小区、西关社区育德小区、东关社区景园小区、北关社区五彩小区、人民社区人民小区8个养老服务中心,投资3000万元建设淮阳区第一、第二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织密了“15分钟养老服务圈”;拓展延伸服务,启动郑集官路边、王店王楼老年驿站建设,打通农村养老“最后一公里”。

少有所育:优先保障供给  实现未成年人六大保护

近年来,淮阳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打造一个中心,建设二个阵地,建设三项机制,完善四位一体模式,构建五个体系,实现六大保护,着力突破重点难点,改善薄弱环节,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打造一个中心。投资650万元建成了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筑面积3513平方米,规划设计了心理疏导室、儿童游乐室、司法保护室、临时救助室、图书室、阅览室、社会工作室、家长学校等功能区,可同时接收100名儿童。建设二个阵地。把儿童公园、法制宣传基地(梅园)、苏子读书园赋予文化灵魂,打造成形象鲜明、功能多样的未成年人文化阵地;把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公园,打造成未成年人保护思想道德阵地,建设李之龙纪念馆、烈士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建立三项机制。成长档案分级预防,建立红、黄、绿三级档案,有针对性地实施临界预防、惩罚处分、社矫监督、心理干预等工作;案后跟踪回访长效,提升犯罪预防、帮教救助等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预防效果正向传导,对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保护中的好经验和做法总结提升,形成规范化的制度。完善四位一体模式。“捕、诉、监、防”关爱,最大限度预防、矫治、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打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壁垒,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四项检察职能统归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由同一承办人跟进同一案件的全程,进而最大限度预防、矫治、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五个体系。责任体系,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整合资源、齐抓共管;联动体系,建立了区、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高效联动;关爱体系,建成了483个村(社区)儿童之家等未成年人关爱场所,聘任村级儿童主任483名,建立儿童主任交通、通讯补贴机制,充分保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救助体系,利用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慈善关爱、儿童福利等措施,开展救助帮扶;对流浪未成年人,引导、护送,妥善安置;保护体系。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开展校园周边整治,营造安全法治环境。

实现六大保护。一是家庭保护。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2021年以来,纳入农村低保的未成年人4275名,城镇低保的未成年人67人,临时救助未成年人家庭16户,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658万元。保障社会散居孤儿16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40人,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全部按月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学校保护。区教体局通过教师结对帮扶、定期心理辅导、定期与家长沟通等举措,延伸学校教育触角。区妇联、团区委、民政局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2019年以来,全区3740余名教师与5250余名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开展各类关爱帮扶1360人次、心理辅导320人次,为留守儿童购置学习用品2800余套;三是社会保护。区委宣传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教育未成年人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2021年,区民政局联合周口市青昱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邀请社会学博士、河南师范大学教授(校聘)硕士生导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培训全区村(居)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510人。2021年,区民政局组织星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先后到白楼镇于庄行政村等15个行政村及北关办事处等4个办事处开展儿童防溺水知识宣讲活动。寓教于乐的活动形式及切合实际的教育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家长及儿童对溺水危害的认识,提高了未成年人的自救、自护能力;四是司法保护。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严厉打击遗弃、伤害留守儿童行为,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校车检查,消防演练,环境综合整治等,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2020年以来,累计开展法制教育210余次,校车安全检查153次,消防演练1000余次,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195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8人,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人次。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向群众普及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相关违法信息入职查询”等相关制度,热切回应了群众关心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同时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群众可以通过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帮助青少年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五是政府保护。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为推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氛围,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制订《周口市淮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多渠道推动宣传普及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先后通过向广大村(居民)发放宣传单,在广场、社区布置展板,到群众密集场所学校、各企事业单位开展新修订《未保法》的亮点及适用范围详细解读,引导全社会行动起来,关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六是网络保护。宣传部、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学校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网络文明和沉迷网络的教育,预防和干预学生过度使用网络;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开展网吧专项检查,整治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淮阳区民政局将进一步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夯实基础、增强保障、再出实效,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好、做得更细、做得更实,织密保护网,筑牢保护墙,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困有所纾:完善救助管理服务体系 抓好源头治理

淮阳区坚持把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工作,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以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突出易走失流浪乞讨人员重点人群,着力抓好源头治理关键环节,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优化救助管理服务,推动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新时代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回归稳固工作。一年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5人次,为长期滞站的10名人员办理了入户手续,及时转为特困人员,并在区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

加强工作协调,妥善接收安置。区救助管理机构对已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根据身体状况积极安排接送返回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办)对区救助管理机构送返人员无条件接收;对流出地拒不接收的,要逐级报上级部门协调解决;受助人员家属明确表示不接收的,流出地政府及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依法依规维护返家人员权益。

建立回访制度。对易走失返乡人员,各乡(镇、场、办)及时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将送返本辖区的精神障碍患者、阿尔兹海默症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纳入信息库统一管理,并及时通报给村(居)民委员会。区民政局定期协同各乡(镇、场、办)组织人员对救助返乡的易走失人员进行回访,回访情况上报区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稳固帮扶,减少重复流浪。综合运用现有社会保障方面的制度优势,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有效减少重复流浪乞讨现象。流出地政府组织人员深入当地村(居)民委员会了解已返家人员的家庭状况,对存在生产、生活及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困难的,按照职责落实有关政策予以帮扶,避免其再次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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