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26日
第04版:应急与安全 PDF版

我市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

本报讯 (记者 王凯) 为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持续巩固“消地联合”监管机制,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5月18日,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下发通知,即日起对全市油气储存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包括石油库、LNG经营企业)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坚持实现全市油气储存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100%覆盖,企业对标自查率达到100%,市级层面交叉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隐患问题整改率达到100%。专项督导检查自即日起至7月10日结束。5月30日前,要完成企业自查,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实施整改,并录入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6月30日前,要完成市级检查全覆盖;7月10日前,要完成主要问题隐患整改。

据介绍,根据通知要求,本次检查将采取自查、抽查、异地互查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全部录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行闭环管理。相关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要求,做好联合会商、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应急联动、联合培训宣传等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将专项检查督导作为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的重要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抓好组织实施,以专项督导检查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不断提升我市重大风险防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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