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26日
第07版:法治·综合 PDF版

沈丘检察官的“红色”公益情

本报讯(记者 彭慧)“看到修缮一新的故居,整齐的院落,还有爷爷当年亲手种下的两棵松树,我又回想起坐在院中听爷爷讲故事的情景。”近日,河南省沈丘县检察院对红军团长卢子美故居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时,卢子美的后人激动地握着检察官的手说道。

卢子美193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参加宁都起义和第四、第五次反“围剿”斗争。红军长征途中参加四渡赤水和金沙江战斗,历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十三军九师二十七团团长、第一军团第二师红四团团长,后在战斗中与部队失散,辗转回乡后继续组织乡民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据史料记载,1979年,河南省民政厅拨款建设卢子美故居。2016年,卢子美故居被批准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21年4月,沈丘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陈新彬在走访革命遗址时发现,位于该县李老庄乡的卢子美故居因年久失修,屋顶脱瓦,木质门窗腐朽损坏,院内排水不畅致使部分树木枯死或倾倒,且故居周围还堆放众多垃圾,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同年5月,沈丘县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卢子美故居。相关单位接到检察建议后随即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对故居的修缮、维护工作进行专项研讨。经该院持续跟进监督,卢子美故居已完成一期维修,建筑本体得到加固,周围垃圾全部被清运。目前,二期修缮维护工程正在按计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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