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08日
第03版:开发区新闻 PDF版

文明成色在提升

李清华

《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开发区持续推动《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发挥这一部地方性法规的作用,用法治化手段,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让辖区文明成色一直在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建设水平体现一个城市的经济实力、法治理念、市民素质,要坚持不懈抓下去。”当前,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就要在思想理念、方式手段上不断提升,主动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要提高站位,广泛宣传。深刻认识《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之日起,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就纳入了法治化轨道,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了法治保障。开发区由区创文办牵头,通过会议部署、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品、现场讲解、入社区进校园宣讲等各种方式,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氛围,以此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小落细落实,实现从“价值遵循”向“生活习惯”转变。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党建引领创建,突出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这一重点,组织城管、公安、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等部门和社区干部带头学习条例。抓住行为引导这一关键,组织志愿服务队在广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条例》宣传贯彻活动,会同执法人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置。要联动执法,注重效果。《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贵在落实,重在行动。开发区组织城管、公安、文化教育、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执法,持续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依法依规处罚占用消防通道、高空抛物、不文明养犬等行为,广泛开展“随手拍”及投诉热线等,引导市民随时发现、反映、监督不文明现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依照《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招聘政府购岗等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和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形成正向激励。

文明是一个城市的内在气质,也是赋予一个城市发展的力量。坚持把《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化为每个市民的行为规则,外化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实际行动,不断提升文明成色,美丽的临港新城就一定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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