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09日
第08版:时事·广告 PDF版

关于曹松梅继承高素真不动产的公告

申请人曹松梅因继承高素真位于太康县城关镇县前街西段的不动产,证号:0000722号,面积:112.5平方米,现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高素真所有继承人曹松梅、曹勇、曹平西、曹振、曹丽同意,由曹松梅继承上述不动产。

现对申请人申请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太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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