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1日
第08版:要闻 PDF版

“学习强国”周口学习平台开展“我与‘学习强国’共成长”主题征文活动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由中宣部主管,是立足全体党员、面向全社会的优质平台。自“学习强国”周口学习平台上线以来,全市广大党员群众广泛订阅使用,积极参与学习,学习覆盖面持续拓展,平台影响力不断提升,上强国、比学习已经成为广大党员群众的好习惯、新风尚。为全面展现全市上下形成的“重学、爱学、善学、勤学”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发“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从实践起步”的学习氛围、干事氛围,助力打造“道德名城 魅力周口”,即日起,“学习强国”周口学习平台面向全市开展“我与‘学习强国’共成长”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此次征文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这一主题,以个人视角和切身体会,以图文、短视频形式,分享对“学习强国”平台的理解认知,讲述学习过程中发生的故事,参与“学习强国”推广使用工作的实践和经验,展示学习给自身带来的改变和收获,以及对进一步建好用好“学习强国”的美好期许和展望建议。以期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在全市上下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更加扎实地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周口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活动对象

全市所有“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注册用户均可参加。

三、稿件要求

1.投稿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客观真实,展现良好精神风貌,弘扬社会正能量。

2.文字稿件作品不超过2000字,体裁以记叙文、散文和日记体为主,要求层次清晰、内容准确、语言鲜活,原则上不采用诗歌、小说等形式。可配图片1至2张,图片要求大小在2M以内。

3.参与征文的短视频稿件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格式须为MP4,画幅比例16:9,分辨率1920*1080或以上,要求音质清晰、画面流畅。内容可单独展示个人的学习风貌、学习心得,也可以单位或群体的名义集中展示。

四、征文时限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投稿及展示方式

1.投稿时,所有稿件的邮件名、文件名统一标注为“我与‘学习强国’共成长”主题征文+稿件具体题目。投稿邮箱:xxqgzkpt@163.com。

2.征文作品将择优在“学习强国”周口学习平台“推荐”频道刊登,积极向河南学习平台推荐,并同步在《周口日报》、周口电视台、《周口晚报》、周道客户端、周口手机台等刊发。

3.活动结束后,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学习强国”周口学习平台将组织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注意事项

1.投稿者均须按要求填写作者真实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2.鼓励作者在文中附加与本文相关的图片、视频信息等,学生所在学校的美图、生活照等。作品如有指导老师,可注明指导老师的姓名和单位、职务等信息。作者获奖,指导老师也一并获得荣誉证书。

3.投稿人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首发,不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各种合法权益。所投作品一经选用,即视为投稿人独家、免费、长期授权本平台行使除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本平台及其被授权人可对稿件作必要修改。著作权人如需授权其他人使用,则需取得本平台书面同意。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应征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征稿通知的所有内容。

欢迎社会各界读者积极参加征文活动。咨询电话:0394-6193309 

“学习强国”周口学习平台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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